广体学〔2021〕29号
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障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将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依据
根据《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并结合《广州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三、认定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自愿、如实填写《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特困职工和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子女等,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回校后交二级学院评定小组。
(二)资格认定
各二级学院组织班级、年级进行民主评议,参照《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初步确定各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与档次(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
(三)教育厅统一评定
学生处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后报教育厅审核,教育厅汇总各地各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后,委托民政、残联等部门,通过全省联网的信息核对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核对,并出具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于符合条件,学生本人未主动申请,二级学院要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并将其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
(二)如有学生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通过弄虚作假行为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各项资助,并将情况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三)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要求填写均视无效,将不受理其申请。
(四)《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登记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存档备查,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私隐,请妥善保管。
(五)《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盖公章)、《2021年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电子版于9月27日前分别报送学生工作处与研究生院。本科: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8024587,研究生院:刘老师,联系电话:020-38027983。
广州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