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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我校2020年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一)学生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即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期间向辅导员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纸质版一份,要求附上照片(申请表内所有内容都为必填项,请务必完整填写并认真核对学号、证件号码、发证单位、贷款合同编号、银行卡账号、联系电话等申请信息);

2.属于城乡困难家庭的毕业生,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一份。(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复印件);

3.残疾毕业生提交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原件(供查验)和复印件各一份;

4.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毕业生个人银行卡复印件(所提供银行卡账号为申请毕业生本人在学校财务处系统绑定的银行卡,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签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9年9月29日之前提交以上申请材料,每份材料要求学生本人签名。(说明:符合以上多个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一个条件提交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二)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于9月29日前提交以下材料:1、汇总的《花名册》(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2、毕业生的所有申请材料。以上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行政楼402。

(三)学校审核公示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第二轮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我校学生处网站(http://gtedu.gipe.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在10月底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毕业生。请通过公示的毕业生在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前,保证银行卡的正常使用。

四、工作要求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积极宣传,吸引和动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领,确保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联系方式: 020-38024562  行政综合楼402

附件: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doc